3)第六十五章 烟花_十四年猎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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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不满的妓女了。本着先娱乐后付费的人性化服务精神,主动推销自己。

  我问孙先生,那个女人是个“小姐”吧?孙先生说,他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是遇到小姐了,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收取他一分钱。于是他说他只是觉得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一夜情”。孙先生告诉我,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不得意,内心的压力也很大,再加上自己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也确实需要发泄一下,于是那晚他就带着这个女人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并一开始就摸出几百块打算给那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却不要,把钱塞回了他的钱夹,期间两人甚至没什么交流,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上了床,跟个牲口一样。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我问他你们一整晚都聊了些什么?他说就东拉西扯的聊了下那个女孩的身世什么的,他只知道这个女孩是农村的,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于是就来了城里打工,为了给弟弟妹妹赚点学费。她目前在龙溪镇上一家足浴上班,她说她也是因为寂寞了,就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发呆,正好看见孙先生撒尿,觉得好玩,也觉得孙先生那句苍白的解释非常可爱,在夜色霓虹下,谁都容易变得意乱情迷,发生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也就显得特别理所当然了。

  孙先生说,他把那次和这个女人的一夜情当成是一种“奇遇”,因为他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会选择了他这么一个什么都很平凡的人。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有事无事就到那附近转悠,也多次再去过那个留下过他小便的巷子,他希望能够再找到那个女人,因为之前走得匆忙,互相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终于有一天她再次在巷子口遇到了这个女人,那天她穿着一样的衣服,正打算出门,听说孙先生是来找她的,于是她就推掉了自己的安排,陪孙先生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睡觉。这一次她半夜离去了,临走前她告诉孙先生,她不愿意留给孙先生自己的电话号码,因为大家彼此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相识的,也不够了解对方,说如果孙先生以后想找她,就在那个最初巷子口遇到她的那个楼梯对着楼上叫小丽,如果她在的话就会出来陪他。

  虽然没有留下电话,但是孙先生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了个能够找到她的办法。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他常常去找这个女人,但是有时候能找到,有时候却找不到,他猜想可能是去上班了吧,于是就在楼下等,甚至等过一个通宵。我问他你疯了啊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当他找不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会着急和思念,最后他认为自己爱上这个女人了。

  我见过很多种爱情的方式,有青梅竹马的,有不打不相识的,有欢喜冤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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