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死。
“说起来就是巧,你与楼素太像了。”
听到掌柜的喟叹,裴玉回过神,看向他,“什么?”
“楼素,以前是韵茶坊的琴师。眉眼和心性都与你有几分相似,只可惜,他不满足于现状。”
裴玉皱起眉头,手不自觉地抚上脸颊,相似?他想了想一开始与简之临见面的场景,那时是为了买一只蟋蟀,简之临主动向自己搭话的。
那时裴玉还没觉得有什么,只道此人对自己格外热络,也格外上心。后来他总是处处帮着自己,原来是沾了一位名叫楼素的人的光。
可这又与今夜有何关系?
“那位楼素,现在在何处?”
说完,他看见掌柜大叹一口气,摆着手说:“死了,死得很惨。”
裴玉心里一紧,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他不自觉抬眸看向二楼处靠着窗栏逗鸟的男人。
“楼素跟着简老板大概有七年了吧,弹琴特别好听,那时候来韵茶坊的许多人都是为了听他一曲。”
裴玉慢慢收回目光,思绪跟着掌柜的回忆来到那些年的日子。
十六岁的楼素长得很是水灵,明眸皓齿,眉间还有一颗特别的红痣,显得像是佛前提灯的小神。
韵茶坊大半的客人愿意听曲的,哪怕是坐在楼下也要买个位置。想要看人的,则重金掷地。
在弹琴的时候,楼素特别安静。旁人想跟他说一句话,也是不能的。可一关上韵茶坊的大门,卸下那身特别的衣服,他就会露出小孩心性。
尤其是面对简之临,尤爱缠着他撒娇。
那时候的韵茶坊因为有了楼素,特别的欢乐。简之临在那个年纪喜欢走南闯北,有时一出门好大半个月不回来也是常有的事。
可楼素每天晚上都喜欢在一楼大厅等着他回来,一等少则半个月,多则半年。
每逢简之临回来,楼素都会特别高兴。弹了一天的琴,也还是忍不住晚上举着酸痛的手再弹一曲,只为了简之临喜欢。
可后来,七爷来了。那时候的七爷比起现在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一眼相中楼素,想要纳他入府。
楼素与裴玉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两个人虽然都是流浪被捡,楼素却怕极了回到以前的日子。
与野狗争食,遭人驱逐。楼素实在是怕,才会想着办法讨简之临高兴,希望他不要把自己赶走,也拼了命地练琴,生怕无生存手段过活。
因此,在七爷疯狂砸钱砸宝贝到楼素身上时,他动摇了。
他把终身交托给了一个最不该的人。
入府那天,七爷办得浩浩荡荡,整条街人尽皆知,也不敢多说什么。简之临前脚刚走,韵茶坊上下的小厮和掌柜都不能让楼素回心转意。
楼素刚入府的第一个月,七爷待他很好。府里有好几位男宠,七爷却像是中了蛊一样,只在楼素房里过夜。
然而月余一过,七爷的兴致冷下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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